来源-平顶山新闻网讯 (记者孙聪利)4月20日,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高度重视并落实到位。
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进一步明确了湛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各责任主体:各参建施工企业为湛河治理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监理企业为湛河治理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主体,指挥部负责现场的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为湛河治理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管理主体。
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针对本标段的施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有扬尘污染现象要即刻纠正、整改,并对今后的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做到以下几点:堆放的土方、物料要采取防扬尘措施,及时覆盖;工地施工道路要及时洒水,防止车辆通过时产生扬尘;渣土车辆必须密闭运行,车轮、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杜绝超限、超载、超速,强化对渣土车全程监管;大宗土方要指定堆放地点,防止随意弃置;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房屋拆除工地必须喷淋压尘,采用湿法作业。
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扬尘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对没有按照方案落实的施工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
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专门成立了湛河治理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理投诉和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严格督导和检查,一旦发现不按扬尘防治要求进行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现象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性质恶劣的企业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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