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施工的温梁路道路建设一期段涉铁工程,因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措施,部分建筑垃圾未覆盖,违反《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济铁工程建设作出了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高空抛撒施工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另,2019年,因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屡遭处罚,总共被罚5次,罚金累计38万元。
2019年6月19日,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在历城区董家街道张而镇建设董家镇铁路物流货运中心项目,未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被罚4万元;7月12日,董家街道办事处董家镇货运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大面积渣土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场内道路未硬化,道路积尘严重,产生大量扬尘被罚7万;11月13日,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被罚10万;在历城区董家货运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现场存在渣土裸露、道路未硬化、围挡设置不符合要求被罚款10万;12月16日,历城区董家街道张而镇建设董家镇铁路物流货运中心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被罚7万。
企查查资料显示,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8244.5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军,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