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从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洛阳市于当天印发《洛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重点民生保障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实施严格监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办法》明确,重点民生保障工程是指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道路、供水、供热、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关乎全市产业转型、路网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
按照有关程序被审批为重点民生保障工程的,应遵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停止建筑拆除作业;橙色预警期间,停止建筑拆除作业、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槽及建设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渣土运输及建筑垃圾清运、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沥青摊铺等作业;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一切作业。重点民生保障工程项目工地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必须使用国Ⅳ以上车辆,运输时间为白天9:00—17:00;涉及施工所需的商砼,必须使用绩效引领性商砼站产品。
按照要求,重点民生保障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足额交纳建筑垃圾处理费,并监督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在市城市管理局备案的运输公司及未纳入洛阳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的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对不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根据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对未交纳建筑垃圾处理费而擅自清运渣土、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进行处罚,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不整洁、不密闭、带泥上路、沿路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对未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的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依法严厉打击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法严厉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准驾不符、闯红灯、闯禁行以及不按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尾气超标行为。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对纳入市、县重点民生保障工程项目清单的施工工地,经市级督查发现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或渣土运输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攻坚办将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公司发出书面警告,并对业主单位、辖区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在全市进行书面通报批评,相关部门还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渣土运输公司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如果同一工地或渣土运输公司被发现违法违规两次的,相关部门将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渣土运输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曝光业主单位、行业监管单位及其责任人;发现同一工地或渣土运输公司违法违规三次的,将勒令工地停工,依法吊销渣土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同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启动问责。
此外,对在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督查、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中发现同一重点民生保障类工程项目,未按照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三次以上的,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把该工程项目移出民生保障类工程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