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噪声污染管控,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四川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系统治理2018-2020年工作方案》《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工程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与省建筑工程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库的互联共享。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管理。
《通知》要求,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建筑工程扬尘噪声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实现对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的数字化管控,及时准确地反映建筑施工重点区域、重点阶段和关键工序扬尘噪声污染情况,便于各地主管部门差异化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各方参建单位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建筑施工领域扬尘噪防治工作水平。
《通知》指出,建设单位是工地扬尘噪声防治首要责任人,应将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作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安装范围和进度要求,及时在所属项目落实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接入、上传工作,并保障设备可靠运行。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