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90.3%,主要城市西宁、海东两市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83.3%和85%。
今年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于3月印发《青海省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从强化扬尘综合整治、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以及夯实保障措施共5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工作举措,全面指导各市州做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结合采暖季工作实际,督促指导主要城市持续强化扬尘综合整治,及时组织人员赴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北区、城东区进行现场检查,对海东市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西宁机场三期土方复工前控尘邀请行业专家现场会诊,指导完善控尘方案。
此外,不断强化调度,实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季调度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周调度制度,在合理制定燃煤小锅炉年度淘汰计划、督促各市州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水平基础上,赴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深入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帮助指导,推动市州重点工程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