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记者28日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2月,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印发了《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1〕1号),从“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开展分类治理、提升监管能力、加大科技研发、落实保障措施”6个方面制定了16条工作措施。2021年,将在全市范围安装噪声环境自动监测设备49套,在“11+2”区域人口密集区域安装噪声自动监测显示屏36套,在建筑工地推广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
记者了解到,从2018-2020年的投诉数据看,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比均在65%以上且呈逐年递增趋势;建筑施工噪声投诉总量大且夜间施工噪声投诉(占比73.5%)突出。同时全市噪声投诉主要集中在“5+1区域”(2020年占全市噪声总投诉量的57.9%)。这些突出领域和区域的噪声污染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管控的重点。
根据《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1〕1号),针对全市社会生活噪声投诉量大的情况,明确公安部门从全市层面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明确“5+1区域”政府制定区域改善方案,推进社会生活投诉情况有所改善;针对全市建筑施工噪声投诉较多的情况,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5+1区域”政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并明确城管部门加大施工噪声违法查处力度,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在交通噪声领域,明确了“先有房、后有路”和“先有路、后有房”的治理主体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原则,并明确公安部门在噪声投诉较多路段增设机动车违禁鸣笛自动抓拍设备不少于3套。在工业噪声领域,明确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全面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适时修订《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污染防治条例》及配套实施办法,更新完善成都市噪声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0-2022年)》要求,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保成都市的噪声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问题,严格落实《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在投诉热点、重点区域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由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牵头完善监管机制,制定管控方案,切实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投诉。“广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媒体对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强化“居民既是噪声受害者、也是噪声制造者”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该负责人说,将逐步完善全市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提高噪声污染监测水平;有机整合噪声监测数据,依托“数智环境”系统建设全市“数智噪声”平台,提升噪声智慧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