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2021 年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削减煤炭散煤整治清洁取暖同步推进
张家口市将着力改善能源结构,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应改尽改”的原则,持续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电代煤、 气代煤等多种形式的城乡清洁取暖。 深化锅炉综合整治, 大燃煤锅炉治理和淘汰力度, 强化散煤煤质管控, 强化散煤销售环节管控。 开展打击劣质散煤销售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 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春季、夏季等散煤销售旺季的管控力度,严防散煤复燃。强化入省煤质检查站建设,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21年削减煤炭消费目标任务。
产业升级力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
立足首都“两区”建设,加快产业升级, 聚焦实体经济,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发展冰雪经济、新型能源、数字经济、 高端制造、 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特色农牧等产业。全市禁止新增高污染、高能耗产业, 加快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严把项目准入关。实施 “散乱污” 企业动态清零,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 以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化、循环化、 低碳化改造。 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深度治理加速工业企业超低排放
全面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燃煤电厂超净排放改造。 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全面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等5家燃煤电厂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花园发电厂无组织排放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加强焦化、水泥、陶瓷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 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年底前,全市力争完成50%的在产砖瓦窑企业提升改造。
源头防控全力攻坚臭氧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 加大餐饮行业VOCs排放治理, 制定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餐饮企业、企事业食堂根据油烟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 加强城市道路降温增湿作业, 进一步加密对重点区域、主次干道、人口密集区域周边等路段吸、扫、冲、刷、作业频次,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
人防+技防油路车污染源综合管治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 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 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6 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强化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对进省、过境重型柴油车、老旧车辆实施路检路查, 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整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模式, 建设张家口市移动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 建成全覆盖技防体系。
面源治污优化扬尘绿色管控体系
不断优化扬尘绿色管控体系, 进一步规范细化建筑施工扬尘、城乡裸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公路扬尘、工业料堆料场扬尘的整治标准和整治责任。 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对管控不到位、扬尘排放超标的,依法予以严惩。 提高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道路水洗机扫率,主要道路做到“水洗机扫”全覆盖。进矿山、水利工程扬尘整治,加大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力度,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常态化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深化合作精准管控重点时段污染
强化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及空气质量预测会商,强化不利气象条件精准管控。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特征污染物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针对全市夏秋季(5—9月)臭氧污染问题突出的现状,通过不断深化与省内外科研技术单位合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减排。
推进碳减排做好冬奥会低碳管理
着力推动碳减排, 有效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重大决策,继续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低碳管理工作, 确保碳减排与碳补偿措施有效落地。 以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为基础, 逐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全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控排。 同时,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 进一步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强碳中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