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秋冬季天津市将如何治气?日前,天津市印发实施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出了答案。《方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巩固PM2.5治理成效为主要目标,协同推进结构调整和治污减排,分解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秋冬季期间将妥善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10月-2022年3月,确保完成国家攻坚目标任务,全市及各区PM2.5浓度力争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方案》进一步强化了9方面共88项重点措施。”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王文美告诉记者,《方案》特点总体上可以概括为“4个衔接”,一是紧密衔接国家部署要求,突出与国家攻坚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对接,且在规定任务基础上,更加凸显天津市特点,更强化针对性、操作性。如在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方面,《方案》对照国家“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要求,在提升项目能效、环保水平的基础上,扩展升级改造范围,推动静海区涉盐酸行业、武清区曹子里镇绢花特色产业实施综合提升改造,精准破解行业环境问题,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水平。在推进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面,按照国家“外集内配、绿色联运”原则,结合天津市实际,将有条件的现有铁路站场和闲置货场升级为城市配送节点,建立区域共享周转仓,推行“轨道+仓储+新能源汽车配送”新模式。
二是紧密衔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以及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关键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措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了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通过一项项具体工程措施,将减污降碳扎实落到实处。在巩固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成果方面,《方案》全面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清洁煤供应全覆盖,并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在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方面,《方案》要求,今年要累计完成燃煤锅炉改燃并网35台,淘汰关停大沽化工自备煤电机组3台3.6万千瓦,提早落实保留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前期手续,尽早组织开工,力争2022年底全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基本实现清零。在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方面,《方案》提出要巩固钢铁、焦化企业“公转铁”成果,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进一步提高。天津港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要到65%;集装箱铁水联运货运量要同比增长12%;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提升港口、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
三是紧密衔接“十四五”目标任务,对接国家要求,统筹“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方案》设定了相关工程措施,进一步体现阶段性扎实推进与长远性考虑。《方案》明确,典型行业与重点行业治理要齐头并进,“十四五”期间,将针对典型行业精准开展治理减排。今年秋冬季,已发布平板玻璃排放标准,即将出台垃圾焚烧、钢铁行业排放标准,并同步组织实施治理工程,统筹开展“十四五”期间典型行业综合治理。在VOCs治理方面,《方案》体现精准性、持续性,结合天津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排查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等10个关键环节,为“十四五”全市全面深入实施VOCs治理奠定基础。
四是紧密衔接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工作,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减排。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在确保预警期间达到国家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领先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影响。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秋冬季攻坚作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将任务逐级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依法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大执法帮扶力度,及时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知法守法。有序组织做好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强化考核监督问责,动态排查、定期通报各类典型污染问题,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重点任务进展调度,牢牢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