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推进实现住建领域碳达峰、治理城市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做好白洋淀流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强有力措施,深入打好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推进实现住建领域碳达峰
今年2月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方面入手,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
强力治理城市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
持续推行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升清扫保洁水平。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实行“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巩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成效。目前全省已实现“洁净城市”全覆盖,城市主要道路已实现“水洗机扫”能力全覆盖。
加强全年、尤其是特殊时段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健全扬尘管控责任体系,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成立工作专班或专门工作机构强化管理。指导各地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2021年以来,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430个,精选36个项目开展“云观摩”活动。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收集处理
“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累计消除城市黑臭水体93条,提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十四五”以来,持续巩固整治成效,联合生态环境厅每年至少组织1次排查治理,连续开展暗访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通过遥感监测等监管手段,全省新排查出城市黑臭水体5条,计划年底前完成治理。
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指导污水处理运行负荷高的市县实施新扩建项目,补齐设施短板。目前,全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1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08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当前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同时,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建制镇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指导。
抓好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出台《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加快全程分类系统建设,在抓好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基础上,聚焦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科学确定垃圾投放的具体类别,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配备分类收运车辆。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到目前,全省强制分类区域(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廊坊北三县、雄安新区三县、沿海县等的城区)内1.47万个小区已具备分类条件,占小区总数的84%。
健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到目前,全省47416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村庄已实现收转运体系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治理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共清理农村积存垃圾62万余方。针对近年来督察督导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