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mt.sohu.com/20160603/n452810593.shtml
近日,在市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由市安监站主编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DGJ32/J203-2016),自2016年6月1日实施,该技术标准也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
标准共分为“总则、术语、扬尘防治要求、检查评分、评定等级”等五章,明确了“扬尘防治管理、建筑工地围挡、场地扬尘防治、车辆冲洗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施工降尘措施、扬尘防治信息化”等具体要求,对“主要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禁止凌空抛掷建筑垃圾、严禁焚烧建筑垃圾”等作为强制性条文作出具体规定。
标准的出台,统一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技术标准、扬尘防治检查要求,为推动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